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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技巧丨个案工作怎么建立专业关系?界限在哪?
发表时间:2024-02-22     阅读次数:88     字体:【

专业关系是工作时社工与服务对象需要建立和维系的重要关系,但是笔者常常会接到一线社工关于专业关系的疑问和反馈,如建立个案关系是否“只可意会不可言传”?建立关系是否有具体的步骤和方法?为了建立关系,社工是否不能拒绝服务对象?如此等等。


笔者结合工作经验从不同的视角解读专业关系,使“关系”不再是看不见、摸不着的,供社工在工作中借鉴和参考。


理解“专业关系”的含义与意义


个案工作专业关系是个案服务中由社工主导、与服务对象共同建立的关系,是一种安全、信任与互相理解的工作关系,从不同的层面解读专业关系,有以下几个关键:

第一,从微观视角看专业关系,关系是社工与服务对象内在世界的关系。“人”是复杂的个体,具有丰富的内心结构和活动世界,服务对象的内在世界也有其广度和深度,这就是说,建立专业关系的对象不仅是表面所接触的服务对象,还需要与其态度、价值观等内在自我,包括其对周围人与环境的态度等产生联结,才能进一步理解服务对象、产生共鸣。

第二,以中观视角看专业关系,关系是服务对象与他人、服务对象与社工、服务对象与自我三者交互作用下的产物。服务对象与他人(尤其重要他人)的互动模式通常会逐步投射到与社工的互动关系中。例如,一位与丈夫沟通强势的妻子,在个案面谈中,不自觉也会强势地与社工沟通。遇到这一情况,社工需客观地识别,在恰当的时机向服务对象说明、讨论,帮助服务对象看到自己的互动模式。


无论是服务对象与他人、还是服务对象与社工的关系,随着工作的深入最终呈现的是服务对象与内在自我的关系。例如,因失恋无法解脱而前来求助的小张,社工需要进一步帮助其认识到无法解脱的是失恋这一事件所带来的伤害,还是失恋背后对自己的攻击、自责和不接纳等。而专业关系在于修复服务对象自我攻击、自我怀疑的内在关系,引导其进一步接纳自己、爱自己。

综上,专业关系的意义在于通过为服务对象创造正向、接纳的关系,以补偿现实中失败的经验或痛苦的内在关系,促使其向内探索、发生积极的改变。


建立“专业关系”的步骤与方法


第一,进入服务对象的体系共情和思考。社工需要进入服务对象的体系、体会他的感受、设身处地地陪伴,还需要敏锐地捕捉到服务对象的隐藏信息和关键点,在共情的基础上把社工的观察和体会传达给案主,引导其对自己的问题有新的理解和思考。

第二,客观澄清服务对象的问题和表达。在个案面谈中,社工需要对含糊不清、歪曲、夸大等表述进一步澄清,帮助案主更清晰地了解自己。需要注意的是,社工使用澄清技巧时切忌“咄咄逼人”,可以使用“3+1+S”原则,即社工说话时信息量不要超过三点;社工每次提问只问一个问题;社工使用语速缓慢的语句进行表达,以帮助案主能够在温暖、共情的状态中聚焦和讨论。

第三,充分尊重与相信服务对象的能力。社工须明白,服务对象是最了解自己的问题并具有话语权的人,他最清楚发生的事情、所处的环境和资源体系。服务对象的求助或许是缺乏面对的决心和突破的勇气,社工要充分尊重并相信服务对象拥有解决问题的能力,切忌想当然认为自己“专业”而忽略“案主自决”,社工的陪伴和相信能够为服务对象赋能,并为他带来新的动力和力量。


坚守专业关系的界限与原则


不同于日常生活中的私人关系,专业关系是有工作目标、时间期限与专业要求的工作关系,应该保有适当的职业距离和客观性,把握必要的伦理要求和界限原则。对于专业关系的界限,有以下两点须警惕:

第一,专业关系是工作关系,非人情关系。一旦掉入“人情”的漩涡中,社工就难以保持客观、中立的价值观,服务对象的期待也随着“人情”而发生改变,“专业”的界限就难以得到坚守。同理,社工与服务对象不能持有双重关系是同样的原由。

第二,专业关系不是唯命是从,毫无底线。现实工作中,许多一线工作者因为担心破坏双方关系而一味地讨好妥协,满足对方提出的任何要求。这一情况在家庭矛盾的案例中尤为常见,求助者常常希望社工站在自己的角度讨伐其他家庭成员,社工不小心就会沦为一方的“帮凶”,对个案工作的进展毫无益处。

总的来说,专业关系是以回应服务对象需求、解决问题为前提的工作关系,是协同、平等与合作的联结关系,是个案工作的手段而不是最终的目的。社工既需要建立安全、信任的专业关系,又要保持关系的界限,才能帮助服务对象在关系中安全地表达与探索、发生积极的改变。


(作者单位:深圳市志远社会工作服务社)




来源:中国社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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