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3日下午,备受关注的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公报(以下简称“公报”)正式发布。
此次四中全会是“十四五”收官与“十五五”开局的关键衔接会,在政治上定向、经济上定速、制度上定盘,值得我们特别关注。有评论说,它既是“战略蓝图的定稿”,也是“中国式现代化进入实质推进阶段”的宣示。
那么,这份重磅文件到底向公益慈善行业释放了哪些信号?我们又该如何把握机遇、迎接挑战?
一、慈善事业锚定“共同富裕”核心目标,成为民生保障的重要补充力量
公报明确将 “扎实推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 作为民生工作的核心方向,提出 “加强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解决好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这一导向为慈善事业划定了清晰的功能定位:
聚焦民生短板的“兜底性” 作用:公报强调 “尽力而为、量力而行” 的民生建设原则,而慈善事业作为政府保障之外的社会力量,可针对特殊群体(如孤寡老人、残障人士、困境儿童等)的个性化需求提供补充支持,尤其在 “完善社会救助体系”“改善特殊困难群体服务” 等领域形成协同,缓解公共服务资源的结构性缺口。
助力公共服务均等化:公报提出 “稳步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慈善事业可通过定向捐赠、公益项目落地等方式,向教育资源薄弱地区、医疗条件落后区域倾斜资源,例如支持乡村教育设施建设、基层医疗设备更新等,成为缩小区域、城乡公共服务差距的 “润滑剂”。
畅通社会流动渠道:公报将 “畅通社会流动渠道”作为提高人民生活品质的重要举措,慈善事业可通过资助贫困家庭子女教育、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公益项目、扶持低收入群体创业等方式,为弱势群体提供向上流动的机会,从源头减少贫困代际传递,契合共同富裕 “机会均等” 的核心要求。
二、与 “十五五” 重点任务协同,慈善事业发展空间与政策支撑进一步明确
公报部署的“十五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重点任务,为慈善事业提供了多领域的衔接点与政策保障,虽未直接提及 “慈善事业”,但相关领域的改革方向间接为其创造了发展条件:
与“社会保障体系” 深度融合:公报提出 “健全社会保障体系”,而慈善事业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 从实践来看,大病救助、灾害应急救援、养老服务补充等慈善项目,可与基本医保、养老保险、社会救助等制度形成互补,例如通过慈善捐赠补充医保报销之外的费用缺口,减轻困难群众医疗负担,未来或进一步明确慈善与社保制度的协同机制。
依托“高质量发展” 与 “共同富裕” 政策导向获得资源支持:公报将 “推动高质量发展”“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 作为核心目标,随着收入分配制度完善(如 “完善收入分配制度”)、中等收入群体扩大,社会捐赠潜力将进一步释放。
与“社会治理现代化” 协同推进:四中全会强调的 “推进国家安全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完善社会治理体系”,进一步明确慈善组织在基层治理中的角色 —— 例如通过参与社区服务、矛盾调解、应急响应等,成为政府治理与群众需求之间的 “桥梁”,未来或在政策层面进一步规范慈善组织参与社会治理的路径与保障措施。
三、强调 “规范与可持续”,为慈善事业健康发展指明方向
公报虽未直接提及慈善事业监管,但从 “全面从严治党”“完善社会治理”“防范风险” 等整体要求来看,隐含着对慈善事业“规范发展”的导向。
以公信力建设为核心:公报强调“治国必先治党,党兴才能国强”,延伸到慈善领域,意味着将进一步加强慈善组织党建工作,通过党建引领规范组织运作、提升透明度,防范慈善领域的腐败风险(如资金滥用、信息不公开等),确保慈善资源真正用于民生改善。
服务国家战略全局:公报提出“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慈善事业未来或在“国内公益 + 国际援助” 两端协同发力 —— 国内聚焦共同富裕,国际上可结合“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参与国际人道主义援助、全球减贫合作等,成为中国参与全球治理、展现大国担当的重要载体,同时需遵循国际规则与国内监管要求,实现可持续发展。
来源:社会与公益杂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