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对象
申报由独立法人单位、个人或研究团队作为主体申报。申报主体需为山东省社会工作联合会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
1.单位申请
单位申请是由设有社会工作专业的高等学校、社科类专业的科研机构以及社会工作行业协会、民办非企业、基金会、社会团体等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作为申请主体。一般应成立课题组,并符合以下条件:
(1)课题组负责人。课题组负责人需是申请单位正式员工,同时还应符合以下资格之一:
①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在社会工作相关专业、院系、研究机构工作,具有独立的研究能力和进行科学研究的组织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高校教师(研究人员);
②取得中级及以上社会工作师证书,在社会工作领域连续工作满三年以上,能够独立开展科学研究的社会工作行业从业人员。
(2)课题组成员。成员应是具有一定研究能力、实际参与本课题研究的社会工作及相关专业人员,在社会工作领域工作满一年以上、具备初级及以上社会工作师资质的正式员工。
2.个人申请
个人申请是由山东省社会工作联合会个人会员或单位会员中的正式工作人员作为申请主体,同时,还应满足以下条件:
(1)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具有独立开展研究的能力;
(2)在社会工作领域具有一定的研究基础和研究成果,呈现方式可以是课题或论文成果,也可以是作为第三方开展评估、调研工作的(盖章)报告及购买方委托结项证明;
(3)在与社会工作相关的社会组织、高校、研究机构工作,连续工作满三年以上,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取得中级及以上社会工作师证书。
3.团队申请
团队申请是由多名山东省社会工作联合会个人会员或单位会员中的正式工作人员自愿自由组成的团队作为申请主体,并符合下列条件:
(1)团队负责人。申请团队需确定课题负责人,并符合以下资格之一:
①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在社会工作相关专业、院系、研究机构工作,具有独立的研究能力和进行科学研究的组织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高校教师(研究人员);
②取得中级及以上社会工作师证书,在社会工作领域连续工作满三年以上,能够独立开展科学研究的社会工作行业从业人员。
(2)团队成员。成员应是具有一定研究能力、实际参与本课题研究的社会工作及相关专业人员,在社会工作领域工作至少满一年以上、具备初级及以上社会工作师资质。
(二)课题申请与管理
1.课题发布和申请。课题面向单位会员、个人会员公开发布,申请截止日期为2026年1月30日。
2.课题立项与管理。山东省社会工作联合会组织专家对课题立项申请材料进行评审,确定课题承担单位或承担人,并与承担单位或承担人签订任务书,对课题实施全过程跟踪管理。
3.课题结项。课题结项时间为2026年10月30日,所有立项课题需在该日期前提交纸质和电子版研究成果并接受评审。立项课题评审通过者予以结题并发结题通知书,评审未通过者不予结题。
4.课题激励与成果推广。为推动优秀成果转化、宣传推广、扩大学术影响力与实践价值,山东省社会工作联合会将积极利用相关资源,对优质成果予以结集刊发,在全省范围内推广。根据有关规定,主持或作为主要参加者完成课题并结项的,可作为社会工作职业资格评价的重要参考;参加课题并完成结项的,课题研究过程中参加的调研、培训等,可作为核算参与者本人继续教育学时的参考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