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党的社会工作部在各层级的建立,党的社会工作也逐渐在全国展开。怎样看待社会工作部门及其系统的工作性质和意义,是做好党的社会工作的前提。于是,社会工作是一种工作还是一个事业的问题就值得讨论了。
在中文语境中,工作一词具有多种含义。它常常指人们的一项具体任务、一种职业活动,这是一种有具体目标、时间要求和标准的活动。虽然这种活动也可能有较为长远的目标,但是具体要求和具体目标是它的主要特征,我们平常所说的“完成工作”多属于此。事业是指人们所从事的,具有一定目标、规模和系统的,对社会发展有积极影响的活动。在我国,它还特指非经济生产性,从事公共服务和社会服务的单位及相关活动。事业一词似乎有“高大上”的特征,它是为社会而不是为个人的,是增进广大民众福祉的而不是自利的。具体到党的社会工作,它应该是党的事业的有机组成部分,是为了人民的利益和加强党的执政基础的活动。另外,在个人不是追求自己的经济利益,而是持续地从事一项对社会有意义的活动时,也可以说是在做一项事业。
显然,从事和实现某种事业,必须以具体的工作为基础。不能按照一定的要求完成工作,就谈不上什么事业。但是,具体的工作未必就是或就能成就某种事业。那么,做社会工作是在完成一项任务还是在从事一项事业呢?具体到党的社会工作,人们在该领域的活动是在完成一些具体工作,还是为了成就党的事业呢?
党的社会工作部的成立,突出了“大社会工作”的概念。按照“大社会工作”的概念内涵,它包含的是党在社会领域从事的多种群众性、社会性的工作。按照一些学者的看法,“大社会工作”基本上是从其活动内容的角度进行分类的,它们有一定的群众性、服务性、社会性的特点。接下来的问题是,那些具体的社会工作是工作人员完成的一些任务性活动,还是党的社会工作事业的组成部分?更具体地说,那些工作人员是在完成上级分派的或所在岗位必须做的一些事务,还是将这些具体的事务与事业联系起来做好工作?
从社会工作专业服务的角度看,社会工作者所从事的是一些具体的、切实的服务性工作,但是这些工作背后有价值观的支撑。也就是说,社会工作者之所以这样做,是因为除了实施一般的服务、对困弱者和遇有困难者施以援手之外,其中还包含着促进社会福祉、社会公平正义和社会进步的事业方面的内涵。所以,对训练有素的专业社会工作者来说,社会工作既是专业活动也是事业,他做的是具体的社会服务,但追求的是一个崇高的、实现公平美好社会的事业。与此不同,有的社会工作人员虽然也在做社会服务,但是这种服务性的活动只是在完成甚至是被动地完成一项工作。做这项工作是他的岗位要求、是他从工作单位取得报酬的必要付出。这样,他的这一工作虽然是单位整体工作的组成部分,但是很少有“为了事业”的含义。这也就是说,如果一项工作只是工作人员的体力和时间的支出,是他不得不完成的任务,那么,这种工作就缺乏“事业感”,也就没有为了实现某种事业而工作的含义。
社会工作既是工作更是事业。社会工作者怎样才能在做好具体工作的同时,也能丰富其事业上的含义呢?还是要回到价值观或理念的层次,即要使工作人员明白和认同为什么要做和做好眼前的这项具体工作,做好这项工作对党和人民事业的意义何在,从而促使其自觉地做好工作,避免任务主义地、被动地去做某种工作。虽然许多工作并不直接具有重要的事业上的含义,也不必把任何工作都上升到“为了伟大事业”的高度,但工作人员的事业心总是要有的。“大社会工作”扩大了社会工作的范围,这使得让社会工作具有“事业感”变得更加重要。党的社会工作的发展要加强对社会工作从业人员的事业感教育,而且使其认同党的社会工作是一种事业,并融入实践之中。既要扎实地工作,也要有较高的政治站位,这样才能使党的社会工作取得应有的成效,党的社会工作部门才能履行好自己的职能。
(作者系北京大学社会学系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社会工作教育协会名誉会长,中国社会工作学会会长)
来源:《中国社会工作》2024年7月上刊,转载请注明来源和作者